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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助困志愿者规范准则

 

 

| 关于加入阳光助困志愿者的说明

阳光助困是一个独立合法的爱心慈善机构。本机构本着“予人阳光”的奉献精神,倡导“我亦阳光”,让自己更快乐。为更好的发展和推广此项计划,我们诚挚邀请热心公益的团体和个人加入阳光助困(志愿者)的行列。

凡是富有爱心,愿意为阳光慈善事业奉献力量的社会各界人士,凡是热心公益事业,不以谋取任何经济、物质利益为目的,自愿奉献自己的经验、技能和时间,为阳光助困提供服务的人士,都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可以直接在线提交申请,经过审核后,即可成为正式的志愿者,按照登记的服务地区来履行志愿者的义务。

 

| 志愿者的条件

  1. 年满14周岁。
  2. 具有奉献精神。
  3. 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4. 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5. 遵纪守法。

 

| 志愿者的要求

志愿者基本要求:以自愿为前提,爱心和责任作督促

  1. 有爱心, 有责任心,真诚地愿意为阳光助困的各项活动付出个人努力且不计报酬。
  2. 对自己的承诺负责,上对资助者的爱心及善款负责,下对受助学生负责。
  3. 有良好的上网条件,便捷的联络方式并愿意自主承担相关的通信费用支出,并且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
  4. 认同阳光助困的理念、宗旨及运作模式,了解阳光助困所进行的活动,自愿参加志愿者工作。
  5. 能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或职业,以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个人资料。
  6. 承诺成为阳光助困志愿者后,在不影响自身正常工作和生活的前提下,尽力完成阳光助困安排的工作,如有困难及时提出。
  7. 志愿者参与志愿工作中产生的各种费用由志愿者本人承担。对于没有收入来源的志愿者,不建议其参与费用较多的助学工作。特殊情况下,所需经费可由其他志愿者或阳光助困赞助。
  8. 具备良好的个人素养,尊重资助者、受助学生、其他志愿者以及志愿活动中接触的各类团体及个人。
  9. 在志愿期间自觉定期与组织进行联系。
  10. 志愿者证书有效期过后,如果没有延期,不得再以志愿者身份参与任何活动。

 

| 志愿者的义务

  1. 履行志愿服务承诺。
  2. 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3. 自觉维护阳光助困志愿者总站和志愿者的形象。
  4. 对其所参与的志愿活动负责。
  5. 相关法律法规及阳光助困志愿者总站规定的其它义务。

 

| 志愿者的权利

  1. 参加阳光助困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
  2. 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3. 就志愿服务工作对阳光助困志愿者组织提出建议和意见。
  4. 以志愿者身份筹划慈善活动(活动项目须通过阳光管理层的许可)。
  5. 对阳光助困站及相关活动进行如实的宣传。
  6. 相关法律、法规及阳光助困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 阳光志愿者可以参与什么活动?

  1. 如果所在地区属于活动覆盖地区或离贫困地区较近,可以
    参与当地贫困学生的走访调查、资金发放、定期回访等活动;
  2. 如果所在地区离贫困地区较远,可以
    在出差或者访问贫困地区时,参与以上几种志愿者活动;
  3. 参与该地区组织的各类型活动,如旅行性公益;
  4. 参与组织和网站的各种建议、监督、推广中;
  5. 根据自己的特长,可以申请直接参与组织和网站管理,例如心理咨询;
  6. 如果有特别热情且愿意坚持付出,可以
    申请参与学生审核、申请管理支教老师、沟通支教学校的工作;
    参与受助学生的沟通回访,比如写信、电话等形式;
  7. 参与捐助物品、资金、资助学生等资助形式的工作;

| 志愿者的工作守则

  1. 志愿者为阳光助困义务工作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不得以阳光助困的名义进行任何违法活动,也不得以阳光助困的名义从事任何政治或宗教活动。
  2. 志愿者为阳光助困义务工作时,必须并且只能以阳光助困志愿者身份开展工作,不得从事任何违背阳光助困助学助困理念的活动,不得做任何有损于阳光助困声誉的事情,不得参加任何可能或者已经对阳光助困造成危害的组织或活动。
  3. 未经阳光助困管理组授权,志愿者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1)接受任何来自媒体、官方和其他机构的邀请、访谈或采访;或代表助阳光助困向媒体公布任何有关阳光助困的新闻或报导;利用阳光助困名义进行任何性质合作、商业活动或为自己牟利。
    (2)以阳光助困的名义,私自向捐助人和受助人做出任何承诺。
    (3)未经授权对外宣称自己代表阳光助困进行活动。
    (4)擅自利用在阳光助困工作中取得的任何资料用于非阳光助困的活动。
    (5)泄露阳光助困任何资料,包括其他志愿者非公开的个人资料。
  4. 阳光助困志愿者可以在自愿的情况下,授权阳光助困在认为必要时可公开其本人的一些个人资料以及联络方式。
  5. 在工作上与其它志愿者相互合作、友好相处,有团队工作的意识。服从所在小组或团队负责人员的管理,尽力完成所承诺的工作。
  6. 阳光助困志愿者必须严格遵守阳光助困相关财务制度,不得将阳光助困的募捐款项挪做他用或自用;受阳光助困委托从事有关活动时,所需费用原则上个人自理(特殊情况下部分费用经由阳光助困管理组讨论后,由阳光助困提供)。
  7. 阳光助困志愿者与阳光助困的任何纠纷仅限在阳光助困内部解决,不得泄漏给除阳光助困之外的其他任何人或组织。
  8. 志愿者在志愿活动中如果发现任何问题,需要及时向阳光助困决策层反馈,不得知情不报。
  9. 志愿者在参与助困网的活动中如果发现任何欺诈或违规现象,必须立即停止参与该项活动并向决策层如实反馈。
  10. 热爱并妥善保管阳光助困的标志、志愿者证书、志愿者徽章以及其他标志物,避免遗失。

 

| 志愿者的认证

为了证明和表彰志愿者的活动,我们提供阳光助困正式的志愿者认证,认证的样式如下(点击下图查看完整显示):


 

| 免责说明

    此公告为有关责任的豁免、权利的放弃、风险的承担和赔偿的条款。所有成员,只要进入志愿者服务队注册及发表言论以及报名参加活动,即被视为已经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的各项条款。成员已放弃了某些的法律权力量,包括向活动策划人和同队成员提起诉讼的权利。
首先说明成员所参加的活动为非赢利性质公益活动,不是商业活动,也不是旅行社组团旅游。全程遵循“自由参与,自负责任”的原则。


    一、风险的承担
    成员自愿参加此次活动。成员理解且必须阅读和同意此有关责任豁免、权利放弃和风险承担的协议,方可参加本次活动。
成员知道活动的策划者只是活动的联系人,并不是职业的领队、向导或有许可证的急救人员。成员知道他和同行的队友可能并没有参加过公共活动领队的课程、或急救的培训和经验。成员知道他们并不对他的安全负责。


    二、关于豁免责任,放弃权利和赔偿的条款

  1. 参加此次活动,成员同意,如果因为参加此活动(包括途中)和在活动中因为意外而收到伤害的话,成员放弃追究和要求赔偿的权利,同时免除同队其他成员的法律责任。
  2. 成员理解公共活动可能会产生不可预知之安全隐患,并远离救助和医疗服务,成员理解可能要24小时后才能获得救援,所有救援和医疗的费用将由成员自己承担。成员理解当参加此公共活动时,有可能面对真实的风险而受到伤害,甚至死亡。这些风险包括各种意外。成员清楚获知活动计划的联系人无法全面预见该活动中所有的风险和不利,并且同意免责和放弃权利的条款。
  3. 成员同意承担所有的个人收到伤害的风险,包括瘫痪和死亡,这些风险是可能发生在往返参加活动的途中,或者是在参加活动的时候。成员清楚获知他已经被提供了自由选择的权利,可以选择往返活动地点的交通方式。成员同意承担由于他选择了自己的交通方式往返活动地点而引起的相关的风险和责任。
  4. 成员清楚获知此次活动的其他成员都和本人一样是自愿的参与者,其并不承担法律责任,意外保险和健康保险等。成员了解自行购买保险的意义,以防任何的伤害。
  5. 成员理解他能够通过以下措施来减少他的风险:更加注意环境、注意自己的身体和精神状况,注意所有与安全相关的环境和辅助工具的适用状况,和只参加哪些自己精神和身体能力之内的活动。成员清楚获知他已经被鼓励发展一种好问和怀疑的心态,去询问活动的领队以要求解释任何成员自己觉得不适的决定。成员同意他将不会参加任何的活动,除非他已经仔细考虑过,相信它是安全的,和接受所有的相关风险。成员清楚获知,他的安全是他个人的责任和取决于他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断。成员同意和保证,如果,任何时候他相信条件是不安全的,那么他会立刻中断活动的进一步参加。
  6. 成员选择参加活动时已默认宣布成员自己身体健康,没有那些会影响他参加活动的不适,损伤,病痛或其它疾病,除了以下声明的情况。成员清楚获知,他已经被知会,他需要医生批准才能参加活动或使用装备。成员也获知,他应该进行年度或更频繁的身体检查,并咨询他的医生有关我参加体力活动,练习和装备使用的情况,以便他可以获得他/她的有关健身活动和装备使用的建议。成员清楚获知,他要么就进行身体检查并获得医生的批准去参加活动;要么就决定在没有获得医生批准的情况下参加活动,并谨在此承担所有的由参加活动引起的责任。
  7. 成员完全理解,在同伴需要协助的时候,他可能会尽力协助他的同伴,但这只是在以下情况:在成员的判断中,这是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并且不会给自己带来不合理的危险。成员进一步理解到,他没有法律上的责任去协助别人,同时,任何他的同伴或者其他成员也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责任来协助他。
  8. 在活动中,如果由于成员的行为和他的参加而导致了第三方的财产损失或个人伤害,他同意免除所有其他成员的赔偿责任。
  9. 成员理解,对由于他参加活动而导致的他个人的意外事故,病痛和财产损失,活动联系人和其他成员不应承担责任。
  10. 成员同意,一旦报名参加活动,即视为默认此责任豁免条款将生效。此条款同样有效于他的继承人、近亲、执行人、管理人、个人代表和转让人。
  11. 成员报名参加活动,即视为保证:
    成员已经阅读和理解以上声明和其条文;
    成员理解参加此次公共活动相关的风险;
    成员承担由于选择了参加此次公共活动而随之来的全部责任;
    成员在此特意和有意的声明,对于由于参加任何和所有公共运动、聚会和相关活动而引发、或与之关连的,任何和所有的法律要求,需求,伤害,活动(包括第三方的法律要求)和无论任何形式和性质的损害,无论这些法律要求是基于某方的疏忽或其它原因引起的,成员免除活动联系人和同行其他成员的责任。


阳光助困 是一个在香港特区注册的、非政府、非营利的纯民间爱心公益性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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